資產轉讓
南平市延平區西芹鎮西芹村長沙(西溪路64-6號)工業用地及附屬建筑物轉讓
標的名稱 |
南平市延平區西芹鎮西芹村長沙(西溪路64-6號)工業用地及附屬建筑物轉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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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編號 |
NPCJ(J)20220217-A020 |
掛牌價格(元) |
6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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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起始日期 |
2022年2月25日 |
掛牌期滿日期 |
2022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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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所在地區 |
延平區西芹鎮西芹村長沙(西溪路64-6號)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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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轉讓方承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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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轉讓方向南平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出申請,將我方持有的標的公開轉讓,由南平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公開發布轉讓信息并組織競租。我方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出如下承諾: 3.我方所提交的有關轉讓標的相關材料,內容真實、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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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的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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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標的名稱 |
南平市延平區西芹鎮西芹村長沙(西溪路64-6號)工業用地及附屬建筑物轉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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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的基本情況及報價方式(可另附表) |
地塊 |
地理位置 |
延平區西芹鎮西芹村長沙(西溪路64-6號) |
土地面積(㎡) |
1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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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塊用途 |
工業 |
終止日期 |
2055年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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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權類型 |
出讓 |
土地證號 |
南國用(2006)第02573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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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價(元) |
6800000 |
交易保證金(元) |
20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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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價方式 |
網絡動態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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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評估核準備案情況 |
評估機構 |
福建信源房地產土地評估咨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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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基準日 |
2021年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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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決議情況 |
內部決議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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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1. 轉讓標的情況:轉讓標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南國用(2006)第02573號),座落在平市延平區西芹鎮西芹村長沙(西溪路64-6號),土地用途為工業,使用權類型為出讓。土地終止日期至2055年1月25日。 2.本次轉讓宗地地上附屬建筑物、構筑物計6448.3㎡。建設批準文件缺失、未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包含辦公及宿舍樓、消防泵房、倉庫、廠區及門衛房等建筑)。該房產不動產登記事宜由受讓方自行解決,轉讓方予以配合。轉讓方、組織方對該房產能否取得物權登記不做其他承諾。評估報告基準日2021年3月16日,閩信﹝2021﹞資評字第0002號。 2.2轉讓標的風險提示:以上轉讓標的其質量、狀況由轉讓方提供披露,本中心不作擔保,以現場看樣為準。 2.3轉讓標的權屬。上述項目權利人:南平市糧油食品開發公司。轉讓標的成交后,受讓方應于成交后2個工作日內與本中心簽訂《競價結果通知單》,于公示期(5個工作日)后2日內到南平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簽署《成交確認書》,并在公示期滿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南平市延平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繳納履約保證金80萬元,并于繳納履約保證金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轉讓標的《買賣合同》。 2.4有關稅費的規定: 本次轉讓的宗地土地使用權變更及地上附屬建筑物的不動產登記所產生的全部費稅(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稅、不動產銷售增值稅、契稅、印花稅、稅金附加、所得稅、登記費等)除稅法、法規、規章規定應由轉讓方繳納的外,其余部分由受讓方承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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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轉讓方基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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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方基本情況 |
轉讓方名稱 |
南平市糧油食品開發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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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地 |
南平市延平區 |
組織機構代碼 |
91350700157023497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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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資本(萬元) |
51.5萬(元) |
企業性質 |
全民所有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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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讓行為批準情況 |
監管機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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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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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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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準文件類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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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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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交易條件 |
價款支付方式 |
受讓方應在成交公示期后七個自然日內付清所有成交款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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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4.1本次轉讓宗地位于延平區“長沙組團產業規劃區”,受讓方在該地塊的投資應符合延平區委、區政府“十四五”產業布局規劃,即:長沙組團產業發展布局定位為“電子商貿物流園,汽車配件、電子電器”,規劃區內擬上企業和項目需符合長沙組團的產業發展布局(報名前經南平市延平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審核)。 4.2 受讓方取得該宗地土地使用權后,受讓標的用途、投資強度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報名前由南平市延平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審核): (1)廠區用途:用于計算機、電子信息和半導體產業、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電子器件制造項目,以延伸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制造業產業鏈。 (2)項目準入條件:投資強度≥186萬元/畝、3.0≥容積率≥1.4、建筑密度≥40%、10%≤綠地率≤20%、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占地比例≤7%;年新增納稅銷售額≥2500萬元,年新增上繳稅收≥150萬元。 4.3合同履約保證金:受讓方競得受讓標的后,應于公示期滿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南平市延平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繳納履約保證金80萬元,并于繳納履約保證金次日起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轉讓標的《買賣合同》。逾期不繳納履約保證金的,即視為放棄購買轉讓標的。所交納的競價保證金不予退還。 履約保證金符合下列條件時,由南平市延平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無息退還受讓方: (一)項目正式開工建設之日起10日內返還40萬元; (二)項目建成投產之日起10日內返還25萬元; (三)項目與2021年相比年新增漲繳稅收達150萬元的會計年度時,返還其余的15萬元。 4.4轉讓方因變現出讓標的與該宗地承租人提前終止租賃合同給予承租人的經濟補償金人民幣貳拾柒萬元(¥270,000元),該費用由受讓方承擔并隨本次交易價款一次性付給轉讓方,由轉讓方轉付給承租人。 4.5受讓方應在《買賣合同》簽訂次日起5個工作日一次性付清所有成交款項。 4.6轉讓方應支付組織方的交易手續費(按成交總額0.6%支付)及信息發布費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1500)由受讓方承擔。 4.7具體事項以簽訂《買賣合同》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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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讓方資格條件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法人; 2.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用; 4.需符合南平市延平區政府招商要求(由南平市延平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提供相關證明); 5.不接受聯合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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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的設定 |
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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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時間 |
掛牌公告期內交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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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納方式 |
銀行轉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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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價保證金、交易傭金繳付銀行賬戶 |
開戶名稱:南平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廈門銀行南平延平支行 開戶賬號:8411 0120 4200 001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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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交納過戶保證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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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戶保證金金額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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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內容 |
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視為以所交納的保證金為擔保,作出如下保證,如有違反,交易所有權不予退還其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并取消其意向受讓資格(包括已取得的最終受讓資格),意向受讓方將承擔違約所造成的所有經濟及法律責任。 ⑴提供虛假資料致使競價無效; ⑵所有資格審查合格的競買人未履行承諾以不低于掛牌價報價,且未有其他競買人實施有效報價的; ⑶資格審核合格的競買人參加動態報價惡意串通,全程均不報有效價格; ⑷競買人出于限制競爭的目的而與其他競買人協商、合謀或以其他方式而形成的報價; ⑸競買人對轉讓方或任何相關人員有施加影響或行賄,或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等行為,影響本項目公正性的; ⑹受讓方未按要求簽署本次報價標的《動態報價結果通知單》、《成交確認書》和《產權交易合同》等相關文件的; ⑺競買人在競買過程中或成為受讓方后反悔,要求撤回其已提交的相關文件或對已確認的相關文件(包括轉讓標的質量、數量、現狀等)提出異議的; ⑻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所有下載的文件與數據,以產權交易中心文件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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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置方式 |
1.成功受讓項目后,競買人已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成交價款。 2.未成交者的交易保證金將在成交后的3個工作日全額無息返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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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信息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個1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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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按(5)個工作日為周期延牌,最多延長(52)個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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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買人報名須向組織方提交的證明材料 |
1.企業法人單位:a、營業執照(原件);b、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c、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c項材料);d、公司公章及法人私章;e、標的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2.自然人:a、競買人身份證(原件);b、受托人的身份證(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b項材料);c、標的所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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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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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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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機構聯系人 |
鄭先生、嚴女士 |
交易機構聯系電話 |
0599-8849565、8860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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